期货市场监管原则
期货市场监管原则是指,期货交易所的自律规则对期货市场进行统一规范。
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第二条第三款规定,期货交易所可以依法进行期货交易。该条例禁止期货交易场所、期货结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,证券、期货交易场所、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,并以其他方式从事期货交易的组织者。
法律依据: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自律规则,但也应当建立规则框架,以防范变相期货经营、变相期货提供非法经营和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。
期货市场和期货市场是一个多大的发展阶段,期货市场的杠杆机制、价格发现功能以及风险管理功能等,使得期货市场具有高风险、高收益、高风险的特点。中国期货市场属于一个业态之国,市场规模庞大,信息发达,法律法规健全,监管机制健全,客观上要求了自律规则在我国期货市场的合理化发挥作用,期货交易管理者的行为规范是期货市场的必要制度规则。
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第二条规定,期货交易所可根据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建立自律规则,并统一制定期货交易管理制度。期货交易所对交易者应当按照规定保存、使用、处分或者终止交易的有关资料,并应当向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履行自律管理职责。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xiaoyaolx.com/news/994457.html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